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主债务人转让债务,应当经保证人书面同意。
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让债务的,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债权人和保证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债权人和保证人另有约定”是指债权人和保证人可以对债务人转让债务时保证人是否承担保证责任进行约定。
比如说保证合同中债权人与保证人约定,债务人转让债务无需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也要承担保证责任,这种约定是有效的。
第三人加入债务的,只是增加了债务人,原债务人并未脱离主合同债务人地位,保证人的利益并未受到影响,甚至应该说减轻了保证人的责任。因此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受影响,应当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七条 【债务承担对保证责任影响】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债权人和保证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人加入债务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受影响。
2024-05-15 11:24
2024-05-15 11:20
2024-05-15 11:19
借款相关的事项必须明确记载借款日期,同时亦应表明该借贷协议为这次重新订立的协议,譬如,如在某一特定年份、月份及日子内向某人借款若干金额,则需在对应年份、月份及日子撰写借据,借以证明其真实性。 倘若对方未能依约偿还债务,凭藉此次重立的借据进行诉讼将会更为有利于维护自身权益。
2024-05-15 11:18
2024-05-15 1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