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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立后股权12个月内能转让吗

公司法务 2024-05-09 10:23 标签: 股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自有限责任公司宣告解散之日起,其存续期间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同时,根据公司的章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在进行分立之后,是完全有权利进行股权转让的。
若章程中并未对此作出具体规定,那么有限责任公司的各股东之间,也可自由地互相转让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股权。
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事宜,则需依照公司法中的相关规定予以妥善处理。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张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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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诺克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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