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些情况下,尽管合同中并未明确规定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金,但我们依旧有权向该违约方提出索赔,以弥补由于其违约行为对守约方带来的实际经济损失。
在此过程中,我们主张的损失赔偿金额应当等同于违约导致的实际经济损失总额,即使这其中包含了合同顺利执行完毕后可能获取到的潜在利益。
然而,同时也必须遵循一个重要原则,那就是损失赔偿金额绝不能高于违约方在签订合同时能够合理预见和预期的、由违约行为引发的潜在损失上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2025-05-09 09:52
因一方过错导致合同无效时,过错方需承担返还财产、折价补偿及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非过错方可主张恢复原状或索赔。具体处理需结合合同履行情况、过错程度及损失范围综合判断。
2025-05-09 09:50
2025-05-09 09:45
2025-05-09 09:42
对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向 合同履行地 或 被告住所地 的法院起诉,两者均可作为有效管辖法院。具体需结合合同约定、履行情况及法律规定确定管辖法院。
2025-05-09 0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