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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司合并重组离职有补偿吗

劳动工伤 2024-07-26 09:20 标签: 合并重组 离职

因公司合并重组离职,员工有权选择去留,若选择离开,则公司有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公司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时,原劳动合同仍然有效,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在这个过程中,员工有权自由选择去留。若员工选择离开,则公司需要对员工进行相应补偿;而如果员工选择留下,则没有补偿。此外,如果是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也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合并或者分立】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崔彬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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