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补偿金怎么算

劳动工伤 2024-10-16 09:13 标签: 补偿金

若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届满终止,但用人单位未能与劳动者达成续签协议或是恶意下调劳动合同所规定之条件以至劳动者无法接受续订条款时,则用人单位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向劳动者提供经济补偿。
此种情况下,经济补偿金的数额将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服务的年限来确定,即每满一年,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相当于其一个月工资的金额作为补偿。
对于服务期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整年的劳动者,补偿金按一整年来计算;
而对于服务期少于六个月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只需向其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这里提到的月工资为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往前倒推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水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赵寅虎律师

赵寅虎律师

陕西百望律师事务所

损害赔偿 合同纠纷 劳动工伤 建筑工程 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精选法律百科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