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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纠纷是否需要先仲裁再起诉

劳动工伤 2024-11-05 08:52 标签: 工伤纠纷

工伤纠纷通常需要先仲裁再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意味着,在劳动争议(包括工伤纠纷)的解决过程中,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三条也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一条款进一步明确了仲裁裁决的效力以及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时的救济途径。

在工伤纠纷中,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解决,或者协商后达成的和解协议无法履行,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作出后,如果当事人对裁决结果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某些特定的劳动争议(如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等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以及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仲裁裁决可能为终局裁决,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能再次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王海燕律师

王海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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