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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要求加班可以拒绝吗

劳动工伤 2024-12-09 10:58 标签: 劳动工伤 加班

公司要求加班,员工有权拒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这意味着,单位安排员工加班,应该合理合法,并经过员工同意,如果员工拒绝加班,单位是不能强迫加班的。当然,如果劳动合同里面另行约定的,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执行。

但请注意,在三种特殊情况下,员工不能拒绝加班:

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其它原因,威胁劳动者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在这三种情况下,员工应当配合单位的加班要求。如果公司强制要求员工在非上述特殊情况下加班,员工可以拒绝,并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谢奎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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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东道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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