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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休年假辞职可以要求补偿吗

劳动工伤 2025-02-12 16:08 标签: 年假 补偿 辞职

  关于“没休年假辞职是否可以要求补偿”的问题,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相关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未能安排劳动者休年假,而劳动者在离职时仍有未休的年假,劳动者是有权要求经济补偿的。具体来说,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实际操作与注意事项

  提出补偿要求:劳动者在离职时,如果发现有未休的年假,应主动向用人单位提出补偿要求。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保留证据:劳动者在提出补偿要求时,应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未休年假情况,如工作记录、考勤记录等。这些证据将有助于劳动者在劳动仲裁或诉讼中胜诉。

  综上所述,如果劳动者在离职时仍有未休的年假,是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者应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并在必要时采取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法律依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十二条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张静律师

张静律师

新疆皓宜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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