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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有哪些

劳动工伤 2022-02-28 09:08 标签: 经济补偿金

一、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有哪些

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合同终止,如果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降低劳动合同标准,造成劳动者不续签的,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如下:

(1)、经济补偿金按员工在该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向员工支付一个月工资。

(2)、员工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要按一年的标准计算。

(3)、员工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员工月工资高于公司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要按员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经济补偿金。

(5)、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员工应得工资,按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

(6)、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二、劳动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有什么区别

1、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是否由当事人作出意思表示不同。

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因出现一种法定的事实,导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的劳动关系自动归于消灭,或导致双方劳动关系的继续履行成为不可能而不得不消灭的情形。劳动合同终止主要是基于一种法定事实的出现,其一般不涉及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意思表示,只要法定事实出现,一般情况下,都会导致双方劳动关系的消灭。

2、劳动合同解除与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不同。

劳动合同解除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解除分为:意定解除、劳动者提前通知单方解除即劳动者主动辞职、劳动者随时单方解除即被迫解除、用人单位单方通知解除、用人单位提前通知单方解除,前述各种解除的成就条件是不同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黄进生律师

黄进生律师

江西求正沃德(南昌县)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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