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冒用他人名义出资并将其作为股东登记责任怎么承担

公司法务 2022-05-11 10:45 标签: 出资 股东登记

一、冒用他人名义出资并将该他人作为股东登记责任怎么承担

冒用他人名义出资并将该他人作为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的,按以下情形承担责任:

(1)冒名登记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2)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被冒名登记为股东的承担补足出资责任或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别人拿自己的名字注册了公司怎么办

(一)如果您被他人冒用身份信息注册公司的,被冒用人可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撤销公司的申请;对冒名注册公司,登记机关可撤销其主体资格。

(二)《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企业登记暂行办法》中提出身份信息被冒用注册公司的公民可按照以下方法维护自身权益:

1、准备申请材料:《撤销被冒用身份登记(备案)申请表》、身份证件复印件(本人到场的,核实原件)、由本人亲笔签字的《撤销公司登记(备案)承诺书》;

2、登记机关受理后,将公司涉嫌冒名登记的情况在7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3、公示期限为6个月,期间企业登记机关通过查阅对涉及的档案材料、对公司住所(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询问公司相关人员和企业登记代理人等方式,对冒名登记基本事实进行调查;

4、被冒用情况属实的,企业登记机关应在调查终结或公示期满后作出调查结论,并据此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撤销决定,告知被冒用人;

5、冒用人有主动纠正意愿的,企业登记机关可为其办理变更并处罚款,无主动纠正意愿的由登记机关撤销登记,并在公示系统上公示,公司主体资格自然灭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八条 冒用他人名义出资并将该他人作为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冒名登记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被冒名登记为股东的承担补足出资责任或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李江律师

李江律师

贵州拓瑞律师事务所

法律顾问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建筑工程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精选法律百科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