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张工伤赔偿是否属于劳动争议
因工伤待遇发生纠纷,主张工伤赔偿属于劳动争议。以下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其他。
二、社保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受案范围
1、社会保险涉及三方当事人,劳动者、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争议内容看,可分为待遇争议、缴费争议和发放争议;从法律关系看,既涉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私法关系,又涉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公法关系,所以社保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受案范围,不能一概而论,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涉及公法关系的不应作为劳动争议案件受案范围。
2、司法实践主要出现以下几种争议,第一,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补办社会保险争议,包括要求足额补交引发的争议,即社会保险缴费争议。第二,因用人单位未办理社会保险而导致劳动者遭受工伤待遇、失业待遇、生育待遇、养老待遇以及医疗待遇损失的,即社会保险待遇争议。第三,劳动者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因发放数额引发的争议,即社会保险发放争议。
3、实践中各地劳动仲裁委、法院对要求支付社会保险待遇[第二种争议]的基本上是按劳动争议处理的。第一、第三种情况实践中基本上认为不属于劳动争议,一般不予受理。各地法院根据上述规定认为,社会保险的征缴、发放应属于行政机关的行政职责,司法权不应对社会保险的征缴、发放进行处理,否则,有司法干预行政的越权嫌疑。
4、社会保险的强制性性质,使其不同于用人单位基于劳动合同约定向劳动者履行一般义务的行为,社会保险待遇争议不应受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2026-08-28 09:04
您已经取得人社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书,符合工伤鉴定的核心前提:
根据工伤相关鉴定规则,伤情相对稳定、治疗终结(出院通常即代表治疗已终结)后,就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该伤残等级结论既可以用于工伤待遇理赔,也可以作为诉讼中的关键证据使用。
具体申请路径:您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需要提交工伤认定书、出院记录、各类影像学检查报告等完整诊疗材料,您持出院时医院出具的全部诊疗资料即可满足材料要求。
2026-07-25 09:06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符合第十四条规定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导致死亡的,也应当认定为工伤,两种情况都可依法享受工伤死亡待遇。
2026-05-31 08:5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从劳动合同订立时起,劳动者就依法享有持有一份劳动合同的权利,该权利不因劳动关系解除(离职)而消灭。
2026-05-18 15:43
如果您已经连续和公司签过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您没有严重违纪等过错,那么第三次续签时您有权要求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如果公司拒绝续签,属于违法终止,公司需要支付双倍赔偿金,而不是普通的经济补偿金。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和第八十七条。
2026-05-18 09: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分情形具体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