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受限行为能力的当事人以及无法行使民事行为能力之人来说,他们如选择离婚,诉讼程序是主要途径之一。
在司法实践中,吸食毒品或者其他各类恶劣行为屡次发生并经教育后仍无改善的情况视为夫妻感情破裂的法定条件之一,经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离婚时,如原告能提供充分证据来证实被告存在此类问题且屡教不改,此时法院的调解程序将无法奏效,应依法对其作出离婚的裁定。
在夫妻各方均具有特定规定的过错行为之际,任何一方或双方向对方法院提出有关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时,法院将不予以受理和支持。
若有一方当事人长期处于下落不明状态,那么另外一方可以选择向该当事人户籍所在地或者常居地区域所在的法院进行起诉。
在婚姻关系中,若有一方身体患有疾病,另一方自然拥有申请离婚的权利,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并未明文禁止此种情况下的离婚请求。
在签署了离婚协议之后,倘若对于财产分配的结果心生不满,那么在离婚生效后一年内仍然具备再次上诉的资格,提出重审要求重新谈判财产分割方案; 然而,倘若通过法院审理发现并无存在欺骗、威胁等情况,驳回申诉人的上诉申请也是合乎程序规范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处理离婚案件时,当事人双方应先经过庭前调解这一环节,方可继续进入审理阶段。
在夫妻双方离婚之后达成的协议,只要一方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此份协议便是由双方自愿签署,在签约过程中并未受到外界压力、恐吓或者其他非法干扰因素的影响,且也并不违背公序良俗的道德准则以及禁止性法律规定时,该协议即具备法律约束力。
相互参照者必须包含男女双方的姓名、职业背景、现实居住地址,以及导致婚姻破裂的相关原因; 此外,还需深入探讨关于共同财产的处置方式; 子女抚养及教育问题; 房产归属权; 以及其他相关条款等重要事宜。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当已依法向被告发出传票之后,若其毫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席法庭参与审判,则可视作其对自身法律诉讼权益的主动放弃。
当夫妻中的一方失去联络直至失踪之后,依照现行法律,当事人既可选择立即向法院诉求解除婚姻关系,而无需等到失踪事件发生之后再去寻求司法裁决。
在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若有一本结婚证遗失,该机构将依照对方的另一本结婚证书为其完成离婚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