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被拆迁人对拆迁补偿方案有异议的,是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也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
房屋拆迁时,补偿款是给房屋所有人的,如果房屋所有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补偿款不是给监护人,而是给当事人。
政府征收拆迁房屋的,需要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由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补偿方案通过后,实施房屋拆迁。
拆迁安置协议获得的拆迁补偿款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进行分配。
对行政强拆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后,在行政诉讼期间,行政部门不能强拆房屋。
拆迁安置房如果不能办理房产证,取得合法产权的,就是属于小产权房,被拆迁人要注意拆迁安置房的性质。
房屋被征收后,不影响房屋继承的效力,如果继承人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房屋征收补偿款由继承人拥有。
拆迁安置房转让协议是有效的。即安置房转让协议是依法成立的,就具有法律效力,对当事人是具有约束力的,受我国法律的保护。
房屋的所有权是以产权登记为准的,回迁房未取得房产证的,可以赠与他人,但不能办理产权登记。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被强拆后多少时间内要起诉,要依据起诉的类型而定,如果是行政诉讼的,一般是六个月,最长不超过20年,如果是民事赔偿诉讼的,一般是3年。
进行房屋征收拆迁时,会有一年的拆迁冻结期,在冻结期内,房屋不能交易登记。
回迁房是合法兴建的,被征收人验收回迁房后,可以携带土地权属证明材料、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竣工验收材料等,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