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通过挂靠拍卖的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土地拍卖完成之前,土地出让方都可以撤回挂牌拍卖的土地。
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没有签订拆迁补偿协议,被拆迁人对拆迁补偿决定不起诉又不执行的,拆迁部门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村民拆迁安置房能不能正常过户,要看拆迁安置房是否有合法的产权,如果有合法的产权,就能正常过户。
民法典没有规定回迁房房产证下来的时间,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后,30天内完成登记,发给房产证。
被征收人取得拆迁安置房后,如果首次办理房产证的,需要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申请时提交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等的资料。
房屋拆迁赔偿有户口没有关系,房屋拆迁补偿与房屋价值有关,一般是按评估后的价值进行赔偿。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强拆违法建筑时,违法建筑所有人不能获得补偿,违法建筑不受法律保护的。
在拆迁公告期间,房屋是不能买卖的,房屋暂停交易的期限是1年。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如果继子未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而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抚养教育成人,继子对继父或继母也未尽过赡养抚助义务的,则不能视为继子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扶养关系,继子就不可以继承。如果继子与继父母形成了扶养关系,继子就可以继承。
每个地方土地征收补偿标准都不一样,具体的补偿标准由当地的政府结合当地经济水平、土地性质等因素制定。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需要咨询当地的土地征收拆迁部门。 2、就大的标准来讲: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需按照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则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来计算。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标准规定。 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3、若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由于各地的土地价值有所差异,所以各省的规定也各不相同,且如果想知晓片区内的具体补偿标准,还是要以补偿安置方案为准。
楼房改造并非是一个法律概念,如果房屋坐落于农村集体土地上宅基地上,如果涉及到改造翻建的情况,即在原来审批的面积之外新增加的面积,那就要区分一下新增的面积是否属于违法建筑。如果房屋翻建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那么实际的房屋面积乘以目前的补偿标准就是你所得的补偿款,如果房屋翻建没有经过批准即属于违法建筑,从法律上讲新增部分面积是不予补偿的,实践中上征收拆迁部门会给予一定折扣的补偿来促成拆迁。 如果是城市中国有土地上楼房房屋改造,那么也需要有关规划建筑部门的批准之后才可以进行,违法私自扩建的部分属于违法建筑,是不予补偿的。 征地拆迁中房屋面积认定一般是以不动产登记证上所记载的面积为准,如果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不符,也要区别对待。如果是房屋建造之初,就是因为少交税费等原因少登记了面积,那么可以找有关部门协调此事,如果是后期翻建,增加了一部分未审批的面积,严格意义上讲就是违法建筑。按照现行的法律规定,违法建筑拆迁是没有标准的,也不该赔。
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根据现行的对抵押的一个定义来看,一个物品一旦设立了抵押权,如果当时到时候不能及时履行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就可以变卖抵押物来实现实现偿还债务的目的,因此,只有财产的所有权人可以为财产设立抵押权,其他人无权设立抵押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