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负法律责任。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发其财产承担有限的民事债务,如果公司的股东有虚假、抽逃出资,或者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百九十九条 【虚假出资的法律责任】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第二百条 【抽逃出资的法律责任】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2022-08-26 14:57
2021-03-09 10:10
要看具体情况,如果你不知情就没有任何责任,出了问题纠纷起来,也可以笔迹鉴定。如果你知情却没有阻止,出了问题是需要负连带责任。如果你知情并且告知他不要再使用,他执意使用或者在你不知道时使用,你也没有责任。
2020-12-30 13:07
2022-08-26 15:00
不负法律责任。股东仅是公司的投资者,以股东的出资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并不承担公司经营方面的连带责任。即使公司将来出现债务问题,也不需要股东负什么责任。
2025-02-13 09:35
若出现以撰写恐吓信或其他形式威胁他人人身安全、或者对证人和其近亲实施威胁、侮辱、殴打以及打击报复等行为之一的,应依法给予行政拘留五日内或罚款人民币伍佰元之内的处罚;倘若情节较为恶劣、重大者,可考虑提高处罚力度,执行行政拘留五日至十日之间,同时附加罚款五百元以内的惩戒措施。
在某些情况下,如威胁和恐吓的情节极其严重,足以构成刑事犯罪的话,罪犯可能面临更为严厉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