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公司法》,控股股东虽然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股东权利,但上市公司作为一个独立于股东之外的社团法人,完全依法自主经营,控股股东无权干预上市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行使公司经营权的主体只包括公司董事和经理。
《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020-10-29 17:01
2022-08-26 15:00
不负法律责任。股东仅是公司的投资者,以股东的出资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并不承担公司经营方面的连带责任。即使公司将来出现债务问题,也不需要股东负什么责任。
2024-02-20 16:05
股东有以下的法定权利:1、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2、股东享有查阅、复制权,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等;3、股东享有分红权与优先认购权;4、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2023-05-08 14:38
2022-08-18 10:28
隐名股东的权利有:
1、认可隐名股东的投资收益;
2、对于显名股东的无权处分,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3、对显名股东无权处分的追偿权。隐名股东在享受了权利的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履行自己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