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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报警说我诽谤他,没有向证据报警很多次,警察说没有证据让我别理拉黑,我能追究刑事责任吗?

法律顾问 2024-03-19 10:45 标签: 报警 证据

收集相关证据,向公安机关报警处理。若不构成犯罪的,可由公安机关作治安管理处罚,根据案件情节量刑;若以暴力或其他方法捏造试试诽谤的,构成了刑事犯罪,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吴若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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