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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于11月15日加入了一家新公司。我在试用期内签了三个月的劳动合同。一个半月后(也就是上周),公司让我转正,但我没有再签劳动合同。现在觉得自己在公司工作场所遭受了暴力,想离开。公司让我走正式员工

法律顾问 2023-09-05 15:36 标签: 劳动合同 公司 试用期

在试用期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的情形:(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法律依据》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曹理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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