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检察院不予公诉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顾问 2023-08-30 17:59 标签: 公诉 检察院 情形

检察院不予公诉的情况主要有:行为人实施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法定其他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杨峰律师

杨峰律师

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

劳动工伤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刑事辩护 建筑工程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东城]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