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是否需要股东会决议的确定方式:1、若当事人向同一公司中的其他股东以股权设质,不需要股东会决议;2、若当事人向同一公司股东以外的债权人设质,必须由股东会议决议;3、过半数的股东不同意,又不购买该出质的股权,则视为同意出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022-08-27 14:47
2022-08-19 10:36
股东的股权可以质押贷款。借款人利用其本人或第三人所持有的公司股权(份)向贷款人借款,只要贷款人许可,不需满足特殊的条件。股东股权质押贷款需要征得其他多数股东的同意才能将股权出质进行贷款。
2022-09-01 10:12
一般情况下,股东及法人的要承担组织破产清算的法律责任。有限公司股权质押应当在记载在股东名册,适用《公司法》股权转让的相关规定,即质押权人可以通过股权转让实现质权,出质的股东因股权转让而丧失股东权;质权优于债权,即当质押权人不能实现质权时,其对破产财产具有优先受偿权。
2024-02-29 13:50
股权质押是不需要股东大会审议的。但若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进行质押的,必须经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且不得为无限担保。
2022-08-19 14:11
股东会出资决议无效,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