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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股东担保,没有签字。拍卖结束后,我妻子能拿回一半的钱吗?

法律顾问 2023-05-23 10:59 标签: 股东担保 签字 规定

1、夫妻一方为他人担保的,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夫妻双方名下的共同财产,但只能强制执行一半的拍卖款,剩余一半拍卖款要交还给妻子。2、夫妻一方为他人提供担保的,如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担保人应当承担还款责任。担保人与妻子有夫妻共同财产的,法院可以对该财产进行拍卖、变卖,以该变卖款偿还债务。但因妻子不是担保人,所有,要将妻子的一半份额返还给妻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条 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第二款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条 【日常家事代理权】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蓝晓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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