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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的股东由母公司和个人股东组成。个人股东认缴出资,无实际出资。企业是否需要承担正常经营损失的责任,是否分红利息,谢谢

公司法务 2023-05-10 09:52 标签: 公司 承担经营损失 规定

公司出现损失时,股东承担的责任以出资额为限或者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经营过程中的债务不承担连带的责任。但有虚假或者抽逃出资行为以其抽逃出资或者虚假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王彬律师

王彬律师

京衡合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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