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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无效,工程款是否支付,如何支付

建筑工程 2024-09-05 14:31 标签: 合同无效 工程款

施工合同无效,工程款的支付如下:
1.施工完毕且验收合格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价款或者按照实际结算,价款差额不予支付;
2.施工完毕验收不合格但经修复验收合格的按照上述办法结算,经修复验收不合格的不予支付;
3.尚未施工完毕合同被确认无效的应当停止施工,视已经完成的工程量是否合格依据上述办法结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验收不合格的处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万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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