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的时候需要注意:明确约定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明确约定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明确约定公摊建筑面积;明确约定房产证的办理期限;明确约定房屋质量;明确约定物业方面的有关情况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条款】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八条 【出卖人基本义务】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2020-09-29 14:19
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
1、确认开发商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认真阅读开发商制定的格式条款;
3、注意土地使用年限;
4、明确约定抵押权的处理方式;
5、明确约定房屋交付条件和迟延交房的违约责任;
6、仔细了解开发商的按揭政策等。
2020-12-19 17:14
购买预售商品房要注意的有:
1、五证审核;
2、购房合同审核;
3、对照合同验收房屋;
4、审查有关证件;
5、审查房屋的质量;
6、审查交房费用,特别注意逾期交房和房屋的质量问题。购房者在签订合同之前一定要清楚开发商的底细。
2022-08-20 14:37
2020-12-15 17:03
购买预售商品房应注意的有:
1、五证审核;
2、购房合同审核;
3、对照合同验收房屋;
4、审查有关证件;
5、审查房屋的质量;
6、审查交房费用,特别注意逾期交房和房屋的质量问题。购房者在签订合同之前一定要清楚开发商的底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1-01-31 11:11
在销售尚未竣工交付使用但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时,签约双方应使用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许可证上标明的有效期是该预售房地产的预售期限,当有效期到期,而该项目房地产的销售有不符合上述使用现售合同条件时,开发商需要重新领取新的预售许可证方可继续销售房地产。
在这里要提醒您,要看开发商销售的是期房还是现房,不能以是否“现有房屋”作为判断标准,应该先看开发商是否能够提供已经办理了初始登记的法律文件,再看开发商提供的合同文本是不是由房屋管理局统一印制的商品房销售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