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判决不影响孩子签劳动合同。民事判决是一种非常严肃的法定裁定书,他的裁定内容是经过严格的法定程序作出的决定,因此如果儿女在判决书中没有判定有过错和没有明确的需要承担责任和义务,是不会直接受到任何约束和强制履行某种法定义务的,也是说不会直接的连累。但是因儿女的父母亲或与他们有直接生活关系的人受到法律惩处后,因经济和监护受到影响,在生活工作和学习是间接的会受到影响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022-11-28 11:41
民事判决不影响孩子签劳动合同。民事判决是一种非常严肃的法定裁定书,他的裁定内容是经过严格的法定程序作出的决定,因此如果儿女在判决书中没有判定有过错和没有明确的需要承担责任和义务,是不会直接受到任何约束和强制履行某种法定义务的,也是说不会直接的连累。但是因儿女的父母亲或与他们有直接生活关系的人受到法律惩处后,因经济和监护受到影响,在生活工作和学习是间接的会受到影响的。
2022-09-22 16:36
签劳动合同影响应届毕业生身份。签订劳动合同之后,表示已经拥有工作,不符合择业期要求,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就不再是应届生身份。需要区别的是三方协议只代表学生的一个就业意向,并不代表学生已经发生了就业行为,签订三方协议不代表学生已经就业,仅仅签订三方协议不影响择业期内学生的应届毕业生身份。
2022-09-20 15:43
可以。
根据以下两点:
1、《劳动合同法》并没有“在校学生不属于劳动者,不具备劳动合同主体资格”或者“未毕业大学生,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诸如此类的条款。根据《劳动法》规定,年满16周岁就符合法律规定的就业年龄,在校大学生的身份并不必然就是《劳动法》排除适用的对象。
2、即便是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也并未否认在校生成为劳动者,该规定指出: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显而易见,此规定仅仅适用于“业余时间”“勤工俭学”的特殊条件,对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形成固定劳动关系的在校生而言,不应适用这一规定。
2024-09-25 13:41
凡满十六周岁且正在接受教育的人士均有资格签署劳动合同。
前提条件是对于未达到法定就业年龄的在学人员,他们需要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就业年龄的相关规定,同时要具有成为劳动关系主体的资质,而且必须能够进行与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行为以及承担相应的责任。
只有在此基础上,才能够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
2022-10-13 1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