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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开小吃店怎么解决收钱

法律顾问 2022-08-12 10:09 标签: 合伙开小吃店 收钱

这种合作说简单也简单,说容易产生矛盾也容易。

首合伙双方应该既是股东也是员工,所以除了钱之外,别忘记分工方面的事情。
我的建议是:
1、明确分工,根据不同分工,大家的工资按照市面的标准分别制定好;
2、钱的管理,虽然没有小票,但是厨房出多少东西还是知道的,所以要求厨房每日记录,然后每日和厨房出的点心数量每日核算,除去第二天支付的,其他存银行。
3、小吃店不同于其他行业,不存在大量的周转资金,最好是每月分红,每月付完工资后,直接将必要的周转资金之外的资金分掉,当需要追加投资的时候,大家再分别按股份拿钱出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七条 【合伙合同定义】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八条 【合伙人履行出资义务】合伙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九条 【合伙财产】合伙人的出资、因合伙事务依法取得的收益和其他财产,属于合伙财产。
合伙合同终止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条 【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人就合伙事务作出决定的,除合伙合同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合伙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但是有权监督执行情况。
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后,其他合伙人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张陈程律师

张陈程律师

浙江阳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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