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已搬迁,村上统一搬迁,孩子没享受过可以享受吗

法律顾问 2022-08-11 11:58 标签: 搬迁

依据各地区拆迁安置补偿标准为准。

目前我国对于征地拆迁过程中,胎儿的拆迁安置补偿并没有十分明确统一的补偿标准,各地区对于胎儿的拆迁安置补偿标准不尽相同,有的地区补偿安置协议对象为户口在被征收土地集体经济组织且有参加本集体经济组织分配资格的常住农业人员,截止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土地征收协议签订之日,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已出生人口享有被安置的权利。而有些地区会在拆迁改造项目中对于胎儿安置补偿的遗留问题,在法律及其职权范围内采取积极措施,在制定的补偿安置方案中对胎儿份额进行预留作出一定补偿,保护相关人员的权益。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缪建林律师

缪建林律师

浙江润杭律师事务所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东城]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