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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调整

法律顾问 2022-08-11 15:30 标签: 缴费基数 调整

按照相关规定,2021年度社会保险费个人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18726元、下限为3746元,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职工月缴费基数高于18726元/月的,按照18726元/月进行封顶调整,已征收月份超出的差额部分作退费处理;月缴费基数低于3746元/月的,按照3746元/月进行保底调整,已征收月数不足的差额部分作补收处理;月缴费基数在18726元/月和3746元/月之间的,不作调整。

法律依据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工作的通知》一、 单位补差 单位补差金额及数据由社保(医保)系统自动产生,由参保单位登陆社保(医保)系统主动向税务系统推送后(具体推送方式见附件中说明),在税务系统按原渠道缴费,单位补差缴费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1.线上渠道: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单位社保费客户端。 2.线下渠道:社保大厅税务联办窗口、各办税服务厅。

李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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