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关系转移的流程为: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四十九条 【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2022-08-09 15:20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的办理方式如下:
1、需要在转出地停保并打印参保凭证;
2、由参保人申请转入;
3、资料齐全并符合转入条件,社保经办机构上传联系函至省内转移平台同时寄出联系函至转出地;
4、转出地办理转出业务并转出基金;
5、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交给转入地社保机构,转入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和社保局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信息表》将通过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平台交换数据;
6、确认完成转移接续。
2022-08-10 15:10
养老关系转移的流程为: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2022-09-27 14:35
社保异地转移办理方式如下:
1、向原先参保地社保部门提出申请;
2、社保部门进行审查;
3、新的社保部门接收,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社保转移是指在对于参保人员跨统筹区域流动就业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这一过程。社保转移需要走三个流程,参保人只要申请即可,剩下的工作将由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转移。
2025-07-11 13:47
一、养老保险关系及基金转出:
①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到所属社保分局提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社保分局查询转移人员的基本信息、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信息,与申请人进行核对,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②参保人向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并出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符合规定的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向参保人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发出;
③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出。
2022-08-08 17:47
转移社保:是指在对于参保人员跨统筹区域流动就业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这一过程,也就是说参保人在离开首次参保地之后把个人养老保险转移到另一个城市。社养老保险关系转移需要走三个流程,参保人只要申请即可,剩下的工作将由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转移。
直接向新参保地提出转入申请就行。如果你是企业职工,可由新工作单位为你办理转入申请;如果你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你自己向新参保地提出转入申请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