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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关系转移如何办理

法律顾问 2022-08-09 15:20 标签: 社保 缴纳 转移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的办理方式如下:

1、需要在转出地停保并打印参保凭证;

2、由参保人申请转入;

3、资料齐全并符合转入条件,社保经办机构上传联系函至省内转移平台同时寄出联系函至转出地;

4、转出地办理转出业务并转出基金;

5、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交给转入地社保机构,转入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和社保局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信息表》将通过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平台交换数据;

6、确认完成转移接续。

法律依据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六条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游丽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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