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提请减刑假释人民法院在立案后五日内上网公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法院拟定的减刑、假释意见等,裁前公示在意见拟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进行,公示期为5天。在公示期间无任何问题,5个工作日内办理假释手续。
假释的法定程序是:由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监狱向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并复以下材料:1、罪犯评审鉴定表;2、罪犯奖惩表;3、终审法院判决书和裁定书;4、历年减刑裁定书复印件;5、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具体材料;6、未成年或者老残(自伤自残除外)的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 【假释的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2022-08-12 10:2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提请减刑假释人民法院在立案后五日内上网公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法院拟定的减刑、假释意见等,裁前公示在意见拟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进行,公示期为5天。在公示期间无任何问题,5个工作日内办理假释手续。
假释的法定程序是:由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监狱向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并复以下材料:1、罪犯评审鉴定表;2、罪犯奖惩表;3、终审法院判决书和裁定书;4、历年减刑裁定书复印件;5、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具体材料;6、未成年或者老残(自伤自残除外)的材料
2022-08-10 16:07
正常情况,含公示期在内,对被判处有期徒刑和被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释,由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在收到执行机关提出的减刑、假释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
人民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应当在立案后五日内将执行机关报请减刑、假释的建议书等材料依法向社会公示。
公示内容应当包括罪犯的个人情况、原判认定的罪名和刑期、罪犯历次减刑情况、执行机关的建议及依据。
公示应当写明公示期限和提出意见的方式。公示期限为五日。
2025-03-13 14:11
自诉案件只能由基层法院管辖。
刑事自诉常用于自诉案件。
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代理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主要要要求法院追究被告的刑事责任。
刑事自诉往往以书面形式出现,一般没有口头刑事子诉。
刑事自诉的标题要求以刑事自诉为题。
2022-08-09 08:54
1、法院宣判有两种,一种是当庭宣判的,一种是定期宣判的。2、当庭宣判的是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是在宣判后立即法给判决书。
2022-09-02 16:21
对刑事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十五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决定立案,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者代为告诉人经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收到自诉人自诉状或者口头告诉的,经审查认为符合自诉案件受理条件的应当在15日内立案。
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第一审人民法院移送的上抗诉材料及案卷材料后的5日内立案。发回重审或指令再审的案件,应当在收到发回重审或者指令再审裁定及案卷材料后的次日立案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审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裁定决定的次日立案。起诉书递交给法院后是会有具体立案的时间通知的如果到了时间法院这边还没有消息,则可以亲自去问问具体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