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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警告是什么处分

其他 2022-08-09 14:12 标签: 政务警告 处分 规定

政务警告处分是国家监察机关,针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包括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管理人员,企业的管理人员和其他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所给予的纪律处分和惩戒。

从主体来看,作出行政处分的主体,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监察机关,作出政务警告处分的主体,为各级监察机关。政务警告处分的对象,也比原来的行政处分范围扩大了。政务警告处分是针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既包括了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也包括了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七条 政务处分的种类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降级; (五)撤职; (六)开除。

李祖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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