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产假期间社保公司应该缴纳,如果不给职工缴纳,可以去社会保险中心或劳动监察投诉。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职业女性休产假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由社保统筹基金报销相关医疗费和发放生育津贴;职业女性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
现在我国正式实施的产假标准依据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相关规定。草案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相关待遇。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2024-12-13 11:37
在产假期间,社会保险方面的责任与义务分为两个层面。首先,涉及到的个人缴纳部分,也即劳动者自行承担的部分,应当由员工亲自支付;而关于单位应缴部分,或称为用人单位承担的部分,则应全额由公司负担。换言之,此处的个人和单位应负担的社保费用承担范畴分得非常明确。然而,倘若员工在此期间成功申请到了生育津贴,那么公司没有权力截留或者扣减属于员工的那一部分缴纳金额。相反,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依法应该将自己所负担的个人缴费部分上交公司。但是有一点需要注意,那便是对于单位应缴部分,劳动者并不需要负责。总的来说,在产假期间,个人和单位分别承担相应部分的社保费用,并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具体操作。同时,无论申请何种福利,劳动者都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2-08-10 17:10
休产假期间社保公司应该缴纳,如果不给职工缴纳,可以去社会保险中心或劳动监察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五条 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第五十四条规定,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2022-08-08 14:54
2022-08-09 16:13
2022-08-09 16:58
员工产假期间的社保和公积金是需要按正常渠道进行缴纳的。单位和个人分别承担对应的部分,不用单位全额承担的。一般来说,单位都是提前通知员工过来缴纳,或者让员工预交自己需要承担的部分。1、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2、生育津贴,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由生育保险基金按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支付期限一般与产假期限相一致,不少于9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