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房地产经纪活动,保护房地产交易及经纪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的办法。
根据该办法规定,本办法所称房地产经纪,是指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为促成房地产交易,向委托人提供房地产居间、代理等服务并收取佣金的行为。
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职业规范,恪守职业道德。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房地产经纪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法律依据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房地产经纪活动,保护房地产交易及经纪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房地产经纪,是指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为促成房地产交易,向委托人提供房地产居间、代理等服务并收取佣金的行为。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四条 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职业规范,恪守职业道德。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房地产经纪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2021-02-06 11:09
房地产中介公司的义务主要是:
(1)向委托人提供与订立合同有关的真实情况,包括房屋的权属、抵押、登记等情况
(2)如实向委托人报告相关事项,提供真实信息,保证委托人的合法利益不受损;
(3)确定成交意向,订立居间交易合同,按约完成任务。
2025-04-03 18:13
鉴别房地产中介的合法性应当注意审查是否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营业执照、备案证明文件、公示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收费标准、业务流程、信用档案查询方式、投诉举报电话;是否具有与其从事业务相应资质等级相适应的规定数量的专业人员资格证明、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2022-08-12 16:13
设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 (二)有固定的服务场所; (三)有规定数量的财产和经费; (四)从事房地产咨询业务的,具有房地产及相关专业中等以上学历、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须占总人数的50%以上;从事房地产评估业务的,须有规定数量的房地产估价师;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须有规定数量的房地产经纪人。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的机构,应到该业务发生地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022-09-24 09:54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共28条,此次罗列9条:
1、为了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所称房地产开发企业是指依法设立、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3、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申请核定企业资质等级。
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的企业,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4、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
5、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企业条件分为一、二、三、四四个资质等级。
6、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7、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满前1个月内向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其开发经营业绩核定相应的资质等级。
8、申请《暂定资质证书》的条件不得低于四级资质企业的条件。
9、临时聘用或者兼职的管理、技术人员不得计入企业管理、技术人员总数。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于2000年3月29日以建设部令第77号发布,根据2015年5月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的决定》修正。该《规定》共28条,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3年11月16日建设部发布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8号)予以废止。
2022-08-12 15:03
1、所谓的房屋中介费就是房屋中介公司进行房产交易时支付给中介方的服务费用,这个服务费是出售方和购买方都需要向一方中介方支付的。一般来说,中介费是房屋成交价格的1%至2%。但是中介服务费在目前也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规定,一般都是按照业内的习惯来收取的。那么我们来看看它的一般收费标准。2、房地产经纪费根据代理项目的不同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房屋租赁代理收费,尤论成交的租赁期限长短,均按半月至一月成交租金额标准,由双方协商议定一次性计收。房屋买卖代理收费,按成交价格总额的0.5%—2.5%计收。实行代理,收费标准由委托方与房地产中介机构协商,可适当提高,但高不超过成交价格的3%。3、房产中介费还包括房产咨询费。房产咨询分为口头咨询费和书面质询费两种。口头咨询费,按照咨询服务所需时间结合咨询人员专业技术等级由双方协商议定收费标准。书面咨询费,按照咨询报告的技术难度,工作繁简结合标的额大小计收。普通咨询报告,每份收费300—1000元;技术难度大,情况复杂、耗用人力和时间较多的咨询报告,可适当提高收费标准,但不超过咨询标的额的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