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
第三十七条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 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2-11-03 10:01
我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
第三十七条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2-11-18 15:00
“教师犯以下错误时会被开除:
1.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
2.敷衍教学、保教工作,不能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
3.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的;
4.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歧视、侮辱学生,虐待、伤害学生的。
体罚学生,品行不良、侮辱学生,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需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2024-12-13 14:16
以下是一些可能的考虑因素和建议:疾病歧视:肺结核是一种可治疗的传染病,教师在感染后应当得到适当的医疗关照和社会支持。如果学校因为教师患有肺结核而将其开除,这可能构成疾病歧视。在许多国家和地区,歧视患有疾病的人是违法的,教师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劳动法保护:根据劳动法,雇主通常不得因员工患病而解除劳动合同,除非疾病导致员工无法履行工作职责。教师应当了解当地的劳动法规定,并寻求法律咨询,以确定自己的权利是否受到侵犯。职业健康和安全:教师的工作环境应当符合职业健康和安全标准。如果学校未能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导致教师感染肺结核,学校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医疗隐私:教师的医疗信息是私人信息,学校在处理此类信息时应当遵守相关的隐私保护法律。如果学校未经教师同意就公开或利用其医疗信息,可能侵犯了教师的隐私权。协商解决:在可能的情况下,教师可以与学校进行协商,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例如,教师可以在治疗期间暂时请假,待康复后再返回工作岗位。法律救济:如果协商无果,教师可以寻求法律救济,包括但不限于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或直接提起诉讼。社会支持:教师还可以寻求社会支持,包括工会、专业协会或公众舆论的帮助,以增加自己维权的社会影响力。总之,教师在面对因肺结核感染而被开除的情况时,应当了解自己的法律权利,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社会各界也应当加强对肺结核等传染性疾病的认识,消除对患者的歧视,为患者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2024-08-28 09:34
不会被开除。
若是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丧失教师资格。
看具体情况,因涉嫌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予以开除公职的行政处罚。
但是,免于刑事处罚是确定了犯罪行为但是未予刑事处罚。
对此情况,没有明确规定,现实中各地采取迂回措施,比如降级或者撤职、劝退、调离主要看各地情况。
2022-09-26 15:09
教师是可以经商的。目前《教师法》没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也就是说从法律层面应该是允许的。但教师和其他从业人员一样,要受到用人单位的一些规章制度的约束。一般来讲,只要不影响正常的教师工作,经商是没有问题的。
但是公务员是不可以经商的,根据相关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