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应急响应是指:针对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迅速成立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以最高领导为组长、以下属各领导为小组、以精干成员组成的组员。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预案,周密部署各项应对措施,设立工作小组,全面、高效、有序地落实各项救灾工作。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五条 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国家建立重大突发事件风险评估体系,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综合性评估,减少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
2021-12-16 11:08
应急响应分级如下: 按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级别原则上分为Ⅰ、Ⅱ、Ⅲ、Ⅳ级响应。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Ⅰ级响应: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2)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 (3)超出省(区、市)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 (4)跨省级行政区、跨领域(行业和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5)国务院领导同志认为需要国务院安委会响应的安全生产事故。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Ⅱ级响应: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安全生产事故。 (2)超出市(地、州)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 (3)跨市、地级行政区的安全生产事故。 (4)省(区、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响应的安全生产事故。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Ⅲ级响应: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产安全,或者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较大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2)超出县级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3)发生跨县级行政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4)市(地、州)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响应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4、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一般事故时启动Ⅳ级响应。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2021-12-20 08:46
应急响应分级如下: 按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级别原则上分为Ⅰ、Ⅱ、Ⅲ、Ⅳ级响应。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Ⅰ级响应: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2)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 (3)超出省(区、市)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 (4)跨省级行政区、跨领域(行业和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5)国务院领导同志认为需要国务院安委会响应的安全生产事故。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Ⅱ级响应: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安全生产事故。 (2)超出市(地、州)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 (3)跨市、地级行政区的安全生产事故。 (4)省(区、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响应的安全生产事故。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Ⅲ级响应: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产安全,或者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较大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2)超出县级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3)发生跨县级行政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4)市(地、州)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响应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4、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一般事故时启动Ⅳ级响应。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2022-08-12 09:58
地质灾害防御Ⅲ级响应是在地质灾害发生后发布的防御响应。2016年3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修订后的《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对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启动程序及响应措施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2021年7月21日8时,为防御北方部分地区强降雨引发的地质灾害,根据《自然资源部地质灾害防御响应工作方案》,自然资源部启动地质灾害防御Ⅲ级响应。
2022-08-11 11:37
地质灾害防御Ⅲ级响应是在地质灾害发生后发布的防御响应。2016年3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修订后的《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对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启动程序及响应措施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2021年7月21日8时,为防御北方部分地区强降雨引发的地质灾害,根据《自然资源部地质灾害防御响应工作方案》,自然资源部启动地质灾害防御Ⅲ级响应。
2022-11-22 13:51
三级应急响应的原则有以下几点:(一)应急响应原则。在接到突发事件的情况通报或相关信息后,领导小组应及时确定突发事件的级别,启动相应的市场供应应急方案,组织、指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全县商贸行业应对突发事件,随时掌握事态变化的情况,及时报告县人民政府。 (二)分工负责原则。处置突发事件,应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坚持“分工负责,归口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领导小组按部门职责对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进行分工布置和协调指挥,并配合上级的统一部署,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 (三)部门配合原则。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主动了解突发事件发生情况,及时掌握市场需求,确保市场供应;及时做好重要生活必需品储备管理工作,并与公安、工商、卫生、质监、物价等部门一起加强对商业企业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 (四)综合调控原则。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针对不同情况,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舆论等调节手段,稳定市场供应。 (五)依法行政原则。在应对突发事件中,必须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办事。启动干预措施、动用副食品调节资金和储备物资,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查处市场违法案件,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