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应急响应的原则有以下几点:(一)应急响应原则。在接到突发事件的情况通报或相关信息后,领导小组应及时确定突发事件的级别,启动相应的市场供应应急方案,组织、指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全县商贸行业应对突发事件,随时掌握事态变化的情况,及时报告县人民政府。
(二)分工负责原则。处置突发事件,应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坚持“分工负责,归口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领导小组按部门职责对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进行分工布置和协调指挥,并配合上级的统一部署,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
(三)部门配合原则。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主动了解突发事件发生情况,及时掌握市场需求,确保市场供应;及时做好重要生活必需品储备管理工作,并与公安、工商、卫生、质监、物价等部门一起加强对商业企业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
(四)综合调控原则。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针对不同情况,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舆论等调节手段,稳定市场供应。
(五)依法行政原则。在应对突发事件中,必须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办事。启动干预措施、动用副食品调节资金和储备物资,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查处市场违法案件,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法律依据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第三条 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负责组织、领导全国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协调开展重大自然灾害救助活动。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承担具体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全国的自然灾害救助相关工作。
2022-09-30 11:21
三级响应级别指的是死亡50人以上、100人以下;紧急转移安置30万人以上、80万人以下;倒塌房屋10万间以上、15万间以下。符合上述情境之一的,由民政部分管副部长决定进入三级响应状态并向部长报告。应急响应等级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三级响应为较重级别
2022-08-12 09:58
地质灾害防御Ⅲ级响应是在地质灾害发生后发布的防御响应。2016年3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修订后的《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对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启动程序及响应措施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2021年7月21日8时,为防御北方部分地区强降雨引发的地质灾害,根据《自然资源部地质灾害防御响应工作方案》,自然资源部启动地质灾害防御Ⅲ级响应。
2022-08-11 11:37
地质灾害防御Ⅲ级响应是在地质灾害发生后发布的防御响应。2016年3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修订后的《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对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启动程序及响应措施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2021年7月21日8时,为防御北方部分地区强降雨引发的地质灾害,根据《自然资源部地质灾害防御响应工作方案》,自然资源部启动地质灾害防御Ⅲ级响应。
2022-09-09 10:19
三级应急响应是指:针对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迅速成立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以最高领导为组长、以下属各领导为小组、以精干成员组成的组员。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预案,周密部署各项应对措施,设立工作小组,全面、高效、有序地落实各项救灾工作。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
2022-11-22 13:52
有个每天巡查的记录表,对于电箱的管理是比较严格的,除了保证安全之外,还要上锁巡查。防水防漏电,还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平时工地还要定期巡查定期整改,对于工地临时用电也要保证安全是第一位,不能私拉乱接还要查看各开关接电用电情况纠正不当操作。因此每天巡查很有必要,还要写巡查记录,因为这个对于工地用电安全至关重要。
根据《电力法》第五十八条 电力监督检查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时,有权向电力企业或者用户了解有关执行电力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并有权进入现场进行检查。
电力企业和用户对执行监督检查任务的电力监督检查人员应当提供方便。
电力监督检查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出示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