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城务工子女2021上学政策如下: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义务教育一年级:
(1)适龄儿童户口簿,且符合规定的入学年龄;
(2)提供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公安部门核发有效的居住证原件;
(3)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为其连续缴纳不少于三年社保的清单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及连续缴纳不少于三年的税务票据(缴纳年限作为安置入学的条件之一);
(4)鼓励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仅凭居住证入学;
2、义务教育七年级:
(1)2021年小学应届毕业生户口簿;
(2)提供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公安部门核发有效的居住证原件(IC卡);
(3)小学义务教育毕业证书;
(4)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为其连续缴纳不少于三年社保的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及连续缴纳不少于三年的税务票据(缴纳年限作为安置入学的条件之一);
(5)鼓励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仅凭居住证入学。
法律依据
《教育局关于2021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实施细则》第二条 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以居住证为主要入学依据,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达到一定年限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保障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入学。
《教育局关于2021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实施细则》第三条 按照国家规定的班额标准提供学位,对于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通过政府购买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位的办法做好入学安置。
法律依据
《教育局关于2021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实施细则》第二条 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以居住证为主要入学依据,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达到一定年限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保障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入学。
《教育局关于2021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实施细则》第三条 按照国家规定的班额标准提供学位,对于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通过政府购买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位的办法做好入学安置。
2022-11-24 09:05
随迁子女和进城务工子女的区别如下:
1.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本省外县的乡、村,随务工父母到输入地的城镇地区,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家长在当地有稳定的工作,有稳定的住所,有稳定的收入,并且缴纳各种保险,即属于这个地方的常住人口,虽然不属于户籍人口。符合这种情况的家长,其子女属于随迁子女。
2.进城务工子女是指农村家庭集体搬迁到城里居住,但没有取得居住地的户口的家庭的子女,也叫农民工子女。因为户籍问题,这些孩子不能和当地居民的子女,享有同等的医疗、教育、社会福利等权利。因此在政府政策方面,国家各地积极出台新的举措,以解决农民工子女的因为户籍带来的生活问题。
2022-08-09 17:22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什么意思呢?它是指子女的父亲或母亲过去是农民,原来一直在农村里生活,后来父母来到城里上班打工,那么就可以把他们的子女相应的也接进城里,如今他们的孩子也跟着父母一起搬进城市生活和学习,这叫做随迁子女。因为近年来我国人口流动是比较大的。有很多进城务工人员的子女需要就近入学的问题。所以子女随父母迁到城市,需要在迁入城市的学校学习。
或者这样理解,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或者是本省的乡村子女,后来随着务工的父母到打工的城区或镇(区)同住,并在成成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2022-08-11 13:55
孩子上学开务工证明的流程为:
(1)在工厂公司上班的可以到公司的人事部门开具务工证明。
(2)不在公司上班的可以去居住地的社区或者居委会办理证明,具体详询孩子所在学校。有的县辖区政府,县政府,县级市市政府,为支持和保障外出务工人员出外务工权益,在本地区前往务工人员较为集中的地区,专门派出工作人员设置了外出务工人员办事机构。也可以前往该机关咨询相关务工信息,办理务工证明。
根据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
2022-08-09 11:36
独生子女证对高考加分是没有帮助的,在加分方面,教育部明确: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2022-10-24 13:54
根据《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各类学校应当依法对军人子女接受教育给予优待,为军人子女接受良好教育创造条件、提供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军人子女教育各项优待政策规定的落实。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军人子女教育需求,按照有关规定,积极组织协调有关幼儿园、学校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落实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政策纳入双拥模范城评选内容。
军人子女入公办幼儿园和中小学,免交国家和地方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