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抽血建立基因库不可以拒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为了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或者生理状态,可以对人身体进行检查;可以提取指纹信息,采集血液、尿液等生物样本犯罪嫌疑人如果拒绝检查,侦查人员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强制检查。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的规定,采集我国重要遗传家系、特定地区人类遗传资源或者采集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规定种类、数量的人类遗传资源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批准:
(一)具有法人资格;
(二)采集目的明确、合法;
(三)采集方案合理;
(四)通过伦理审查;
(五)具有负责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的部门和管理制度;
(六)具有与采集活动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和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并没有将DNA信息采集纳入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中。指纹信息的采集根据《公安机关指纹信息工作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 侦查人员执行勘验、检查,必须持有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居民身份证法》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2022-08-17 15:17
去派出所录口供一般不可以拒绝。派出所一般会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如果被传唤人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公安机关可以强制传唤。
2023-02-28 11:54
不可以,公民有义务配合公安机关调查案件事实。而且依据《中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同时又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公民收集、调取证据。在审判实践中,证人出庭率低已成了一个不争的事实,由于证人不出庭导致某些案件的关键事实无法得到认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司法审判对于实体公正和正义的价值追求。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规定,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第六十二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第六十三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第六十五条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证人作证的补助列入司法机关业务经费,由同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有工作单位的证人作证,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综上所述,我国公民是不可以拒绝到派出所做笔录的。
2022-09-27 14:53
派出所拒绝户口迁回大概有两种情况:
1、其户口已经投靠配偶入户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能再申请迁回;
2、迁移户口必须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的要求。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2022-08-10 09:07
公民有权依法更改姓名,如果公安机关拒绝的,有权依法进行复议或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通过诉讼方式,要求公安机关依法更改本人姓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022-09-22 10:14
不可以报销,抽血化验不属于医保范围。如果患者属于住院期间,则可以报销。
根据规定,验血CT、挂号费、验血费用都不能报销的。
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共五类:
第一类是服务项目类: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
第二类是非疾病治疗项目类: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型手术等;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各种健康体可偿还;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等等。
第三类是诊疗设备及医有用材料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