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交通事故认定书并不等于结案。因为事故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制作的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022-10-28 16:50
“双方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签字并不代表已经结案,因为事故认定书只是交警部门为定性、定量确定交通事故当事人是否违章以及违章与交通事故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而形成的文书材料。交警给双方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还需当面告知当事人,如若有异议,对事故证明不服的,可以有提出的权力,在3日内向交通部门申请复查。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八条规定: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2025-12-20 14:23
行政处罚决定书签字并不代表结案了,说明案件进入了行政处罚阶段。
违法行为人已经执行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上面的全部处罚,然后行政执法人员撰写结案报告,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之后,才算结案。
行政案件出现以下情形时,应当结案:
行政机关决定不予行政处罚的;
案件适用调解程序,达成协议并履行的;
已经执行行政处罚的;
涉嫌犯罪,转为刑事案件的;
因执行对象灭失、死亡等客观原因导致无法执行或者无需执行处理决定的。
2022-08-11 11:17
责任认定书下来了不是就结案,这只是认定交通肇事各方的责任的依据而已。后边还会有调解,或是诉讼。
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八条,交警部门做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 向双方当事人下达 当事人双方持责任认定书到当地法院进行裁决 交警部门就完成了其法定职责 若当事人双方均要求交警部门给予调解并提交书面申请的 交警部门可以酌情处理。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2022-08-10 10:59
交通事故并不是给了责任书就结案了,给了责任时只是事故开始处理,之后还有赔偿等等的问题。交通事故结案主要有几种:
1.在交警部门主持下,调解成功后,制作《调解书》,并分别送交当事人。双方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
2.双方自行达成赔偿协议,双方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
3.调解未成功的,应当填写《调解终结书》,送交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可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这时候一般就走民事诉讼的程序了。
2022-08-11 14:55
交通事故一方不签字可以结案,对方拒绝签字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进行调解,并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送达当事人。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
(一)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二)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三)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