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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执行职务的规定

法律顾问 2022-09-26 15:09 标签: 停止执行职务 规定 人民警察

 人民警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对其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的措施:

(一)拒不执行上级公安机关和领导的决定、命令或者违抗命令不服从指挥,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涉嫌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的;

(三)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的;

(四)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情节比较严重的;

(五)涉嫌敲诈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贿赂的;

(六)违反规定使用武器、警械,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违法实施处罚或者收取费用,造成恶劣影响的;

(八)接受当事人及其亲属或者代理人请客送礼,数额较大,造成恶劣影响的;

(九)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应聘、受雇于任何个人、组织搞营利性经营活动,不听制止的;

(十)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一)其他违反纪律的行为有必要采取停止执行职务措施的。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实施停止执行职务和禁闭措施的规定》第三条 人民警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对其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的措施: (一)拒不执行上级公安机关和领导的决定、命令或者违抗命令不服从指挥,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涉嫌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的; (三)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的; (四)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情节比较严重的; (五)涉嫌敲诈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贿赂的; (六)违反规定使用武器、警械,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违法实施处罚或者收取费用,造成恶劣影响的; (八)接受当事人及其亲属或者代理人请客送礼,数额较大,造成恶劣影响的; (九)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应聘、受雇于任何个人、组织搞营利性经营活动,不听制止的; (十)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一)其他违反纪律的行为有必要采取停止执行职务措施的。

侯小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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