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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处置失踪警情工作标准

法律顾问 2022-10-26 15:06 标签: 公安机关 处置失踪警情 工作标准

公安机关处置失踪警情工作标准如下:1、110接警服务台接到有关查找失踪人员报警的,应当立即通知有关公安派出所及时处警。对于失踪时间较短、失踪地点较为明确且失踪人员人身安全可能受到威胁的,应当立即指令派出所或交巡警处警民警进行先期处置,同时通知刑侦部门派员到场;2、公安派出所接到失踪警情后,公安派出所负责人应当立即确定负责查找的民警;3、负责查找的民警应当认真向求助人了解失踪人员相关情况,制作询问笔录,并可以要求求助人提供失踪人员的近期照片;4、公安机关要根据初查情况,确定是否为失踪警情,并将失踪警情按照分级管理要求开展查找工作。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处置失踪警情工作标准》十三条 负责查找的民警应当认真向求助人了解失踪人员相关情况,制作询问笔录,并可以要求求助人提供失踪人员的近期照片。第十四条 公安机关要根据初查情况,确定是否为失踪警情,并将失踪警情按照分级管理要求开展查找工作。

《公安机关处置失踪警情工作标准》第八条 110接警服务台接到有关查找失踪人员报警的,应当立即通知有关公安派出所及时处警。 对于失踪时间较短、失踪地点较为明确且失踪人员人身安全可能受到威胁的,应当立即指令派出所或交巡警处警民警进行先期处置,同时通知刑侦部门派员到场。

《公安机关处置失踪警情工作标准》第十二条 公安派出所接到失踪警情后,公安派出所负责人应当立即确定负责查找的民警。

《公安机关处置失踪警情工作标准》第十四条 公安机关要根据初查情况,确定是否为失踪警情,并将失踪警情按照分级管理要求开展查找工作。 派出所负责处置一级失踪警情;刑侦部门牵头负责处置二、三级失踪警情。

陈干新律师

陈干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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