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的。需要提供合同的。税务局来查,主要看业务是否真实,查业务是否真实的目的是看是否有虚开发票和买发票的行为。所有的购销合同和进出货单,正是用来证明是否有真实业务往来的证据,所以一定要尽量提供。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补充规定》第二条在《立案追诉标准(二)》中增加第六十一条之一:[虚开发票案(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虚开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虚开发票一百份以上或者虚开金额累计在四十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五年内因虚开发票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开发票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2022-08-12 11:12
这个问题无法一概而论,建议就详细情况咨询有关税务部门,以获得更有针对性的回答。一般而言,收据盖章这一行为并无不妥,多数收据应该加盖财务章。但是,如果本应开具发票却未开具,而以收据代替发票,可能会承担相应责任。根据我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发票管理规定使用发票,不得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同时,各单位应依法纳税,坚决不能偷税漏税。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
2022-08-12 09:49
这个问题无法一概而论,建议就详细情况咨询有关税务部门,以获得更有针对性的回答。一般而言,收据盖章这一行为并无不妥,多数收据应该加盖财务章。但是,如果本应开具发票却未开具,而以收据代替发票,可能会承担相应责任。根据我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发票管理规定使用发票,不得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同时,各单位应依法纳税,坚决不能偷税漏税。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
2022-08-09 08:59
2021-01-31 16:15
可以盖章、签合同,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登记要求,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印章包括行政章,即法人章、财务章、合同章、业务章等。从法律上讲,上述印章对外均可代表企业。
2020-11-29 17:28
如果该业务员获得单位授权,而且合同中未规定必须签字并盖章,则合同有效。如是一般业务员,还需要证明该签字人员系单位员工,具有单位的授权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