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招标人不得挪用投标保证金。
企业联络员一般指的是代表本企业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申报企业年报信息的人。一般情况下,营业执照网上年报的联络员写谁都可以,但是为了便于记忆,建议写法定代表人。
个体户与公司的区别如下: 1、法人资格 个体户不具备法人资格,公司具备法人资格。 2、连带责任 个体户是无限连带责任法律,有限责任公司是有限连带责任的。 3、税收优惠 个体户一般是税务机关根据其所在位置规模员工人数销售商品按估算的销售额予以定税。不论当月的收入多少,有无收入都要按定税金额来交税。 公司则要求企业自己申报的收入来交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收入不超过9万元可以享受免税优惠政策。 4、征收税种 个体户可以定额征收增值税,缴纳个人所得税等。 公司征税按实际收入征收,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
属于利空。大股东对股权大量减持可能引发崩盘一般认为是利空。利空是指能够促使股价下跌的信息,利空往往会导致股市大盘的整体下跌,不断的利空消息会造成股市价格不断下跌,形成“熊市”。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实际是一份标的为股权的特殊合同。协议首先应符合:协议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不可以的。分公司开的发票就应当分公司入账核算,各自核算绝对不能抵扣他人进项税额。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新公司变更法人流程: (一)领取企业变更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 (二)工商局受理、换照(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 (三)质监局受理、换照 (四)国、地税局受理、换照 (五)银行开户许可证受理、换证
新公司成立后主要注意事项就是税务方面。 关于税务: 1、要进行税务的登记; 2、要带着公司全套资料、公章、租赁合同、领营业执照时的《新设立纳税人须知》,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前往银行开户; 3、到银行去拿《开户许可证》时顺便签扣税协议,签署扣税协议需要经办人身份证和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 4、首次领用发票,要先经过票种核定,可以网上申请也可以窗口办理,核定完票种之后,到国税局购买税控设备并进行发行; 5、按照《会计法》的要求,就算是不经营不开票的公司也要建立财务账簿。 自公司筹备成立开始,就可以建账,而且筹备期的支出也可以计入,可以委托税务公司代理记账,一般来说,税种生效后就应当进行纳税申报,没有业务往来的筹备期也应当进行“零申报”,不设置企业账簿属于违法行为,将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注册公司的投资比例,就是按照每个股东的投资额占注册资金的比例。例如注册资金为10万,共有两个股东,一个股东投资2万,投资比例为20%,第二个股东投资8万,投资比例为80%。如果是货币投资比例问题,新的公司法取消对公司货币出资的比例限制。
接手转让公司注意事项包括: 1、检查公司是否存在债务。 公司转让中最需要注意的不是转让方而是承接方,承接方在收购一个公司的时候一定要先考虑该公司的账目问题,找有资质的代理记账公司专员,仔细检查公司账目,看看转让的公司是否有潜在的债务。 2、检查公司以前经营状况。 转让公司以前是否是合法经营,在经营过程中是否有违法犯罪的活动,在工商局档案中是否有不良记录。 3、年检是否每年都按时参加。 年检是国家工商机关检查企业是否合法经营的重要手段,每年必须要检查的重要手段,每年必须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的,如果没有按时参加,那么企业会被记录在案,企业信誉下降,同时还会受到处罚规定。 4、查看公司审计报告。 公司是否是垫资注册公司,公司的注册资金是否出资到位。是否有抽逃资金的现象,公司账目是否合法等等,这都是必须的,避免在接手公司中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可以,进入国税局新的电子税务局系统,在左边菜单下,有一个纳税登记联系方式维护的功能键,进去就可以进行修改了。
营业执照是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根据相关的规定,营业执照的挂失补办流程具体如下: 1、先是要登报进行遗失声明。 2、提交下列的文件材料至工商局处申请补办营业执照:补发营业执照申请表,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报样,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营业执照遗失补领申请报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等等。 3、工商局的工作人员对于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予以办理。 4、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凭着相关的回执领取营业执照即可。
合并,是指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并入是指把个人或一个团体归入较大的单位或团体中去。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