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转让协议中,作为个人,签字或者按指印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需要注意的是,房屋转让协议书生效并不意味着房屋产权的转移,要实现房屋产权的转移还需要到当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过户登记。 根据《民法典》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一般的民事合同纠纷欠款是不会触犯刑法的,一般不会坐牢。但是当事人仍然有偿还义务。 但是如果有能力执行拒不履行的,可能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需要承担是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不能随意反悔。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如果违约是由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代理人的法律责任有如下几种: 第一,代理人和被代理人之间负连带责任。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并且如果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第二,代理人不履行代理职责,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责任。如果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自己或者同自己所代理的其他人进行民事活动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无权代理造成损害的责任。如果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法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法律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固有利益的损害和信赖利益的损失。 固有利益的损害在缔约过失责任中主要包括在缔约之际未尽保护义务而致相对方人身权、财产权的损害,应由加害人承担全额赔偿责任,不存在是否以履行利益为最高限额问题。 信赖利益损失,一般以实际损失为限,包括所受损害与所失利益。包括为订立合同而支出的缔约费用、交通费、鉴定费、咨询费等;信赖利益的赔偿不得超过合同有效时相对人可能得到的履行利益。
签订合同后两年没有履行是否构成违约,需要看合同的约定,如果合同约定有两年后履行的义务的,守约方不构成违约。如果违反合同签约各方关于履行时间的约定未及时履行合同,属于违约行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 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合同个别条款不清楚的,并不影响合同全部的效力。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 如果双方不能就合同约定不明的问题达成补充协议,当事人应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依法对合同约定不明的内容予以解释、认定。
合同纠纷案件在开庭之前,可以向法官提出调解的请求。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因此,一方当事人向法官提出调解的请求时,法官一般会同意调解,然后会将调解的意见传达给对方当事人,如果对方当事人同意调解,那么可以在法官的主持下进行调解,调解成功之后,会发给调解书。
合同纠纷案件获取法院判决后,如果被告不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两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如果是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算。2年期间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行使不安抗辩权时应当履行的义务,为了兼顾后给付义务人的利益,也便于其能及时提供适当担保,先给付义务人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应及时通知后给付义务人,该通知的内容包括中止履行的意思表示和指出后给付义务人提供适当担保的合理期限。 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先给付义务人并负有证明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的义务。
《民法典》中规定的免除违约责任情形如下: 1、不可抗力。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免责条款。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免除将来可能发生的违约责任的条款,其所规定的免责事由即约定免责事由。但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