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需要双方都在。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离婚登记。
按照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如果协商不成,一方有异议或者拒绝分割财产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分配。法院会审查是否有婚前协议或者约定夫妻分别财产制,是否有重婚、双方有没有过错等情形,如果没有上述情况,则法院会按照公平原则对财产进行分配。
结婚证丢失依然是可以离婚的,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 夫妻协议离婚的,直接去登记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即可,离婚时声明结婚证已经丢失就可以直接办理离婚登记; 如果夫妻是起诉离婚,在婚姻登记部门打印结婚登记材料就可以直接起诉离婚,不需要补办结婚证再协议离婚或起诉离婚,完全没有必要。
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协议离婚所需证件: (一)离婚协议书; (二)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三)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四)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大1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起诉离婚所需证件: 一般而言,起诉离婚时必须要提供的书面材料有:民事起诉状、原告身份证复印件、被告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明、结婚证原件或婚姻关系证明。 涉及到
需要的。 1、军婚离婚的,军队人员的一方需向组织写出书面离婚申请,一般干部和士官需要经团以上政治机关审批。 2、部队政治机关在判明夫妻双方感情破裂、需要离婚的(女方提出离婚的,离婚申请应有双方签字,协议书也可,注明明确财产、子女抚养等),应出具同意离婚的证明。 3、政府民政部门,明知双方有一方系军人的,应查阅部队证明后再给办理离婚手续。
可以离婚。如果双方对于是否离婚协商不一致,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但并不是一次起诉就一定能离的。 根据规定,如果法院审理后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有和好可能的,可以判决不准离婚。 但是,在判决生效后满六个月后,当事人可以再次起诉要求离婚,且在司法实践中,在正常情况下,如果当事人二到三次起诉离婚的,法院都会判决离婚。
起诉离婚的诉讼费收取标准为: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简单地说,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离婚案件的案件受理费仍是按件收取,不用再另行交纳。
离婚起诉书应当具备下列内容: 1.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 2.主要是陈述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婚姻状况中应当写明何时结婚,在何地登记。写明起诉时所送交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告人自己签名或盖章,起诉的时间。起诉状写完后,要求一式两份,送到法院即可。
有。怀孕离婚的补偿没有统一的标准。赔偿要看是否有法律规定的情况出现,若无,一方要求赔偿没有法律依据,但若另一方为了早点离婚,愿意补偿或少分财产,这也是可以的。其赔偿金主要由: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生活补助费、营养费等。
可以。按照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如果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 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
是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居民应当出具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证明材料。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大1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