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伤残鉴定六十天能出结果。发生工伤的,用人单位或者职工在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应当及时向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及时组织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2、自最终劳动能力鉴定报告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用人单位或者社会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复查鉴定。
60岁社保没交满不可以一次性补交完。 一、60岁社保没交满解决方法如下: 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3、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二、查询社保办理情况有以下三种方法: 1、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通过输入自己的社保编码、密码、验证码查询。 2、拨打社保局服务电话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3、携带身份证、医保卡或者社保卡到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
辞职后不给工资,可以按照以下途径进行处理: 1、协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 2、调解,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3、仲裁,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劳动仲裁委员会对劳动争议作出仲裁; 4、诉讼,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给予帮助,请求人民法院对劳动争议作出判决,要特别注意,在进行诉讼前,必须先申请劳动仲裁。
有关加班费的计算方法规定如下: 首先,如遇用人单位临时要求员工延长工作日时间,应支付其至少为其基本工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薪资作为加班补偿; 其次,若在休息日后还需员工继续辛勤付出且无法进行补休处理的情况下,则加班薪酬应按照员工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二百支付; 再次,在休息日节假日期间,鉴于用人单位可能会临时安排员工加班,因此可考虑给予员工安排补休机会而无需另行支付加班费用; 最后,关于法定节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的这一情况来说,应支付的薪酬应不少于员工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三百。 在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础之时,假如劳动合同中有针对加班费基数做出明文规定,那么就遵照其规定执行,然而,不论何时,加班费的计算基础都不
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处罚如下:用人单位用工满一个月未签合同的,应当从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工伤职工想要查工伤认定过程的,直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如果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催告其及时签约; 如果单位超过一个月仍然不签的,则劳动者可要求单位支付最多不超过十一月的每月双倍工资。 如果劳动者在单位实际工作不满一年,则双倍工资从第二个月计算到其实际工作的当月为止。
有效,毕业和劳动合同没有关系的,根据现行的有关规定,在校的学生是能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也就是说,是能签订劳动合同的。当然,如果你的劳动合同中,对你的学历有要求,那么可以当时还没取得学历证要求解除。看你是什么性质的合同,单位有没有培训过你,如果没什么你把合同解除就是了,无限期的合同可以随时解除,提前通知单位即可。
如果合并或分立后的用人单位主动与劳动者变更原来的劳动合同,即主动把原合同中的用人单位改成合并或分立后的用人单位,则意味着一个新劳动合同已经签订,虽然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没有改变,但已经不是原来的劳动合同。
1、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2、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 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等等。
餐厅服务员需要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是属于用人单位必须要履行的法律义务。公司不签劳动合同应当由当事人自己携带民事起诉状,还有就是一些证据材料到法院来进行提交起诉。这个法院会做出一定的决定是否受理案件。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是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的,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若您有意将本地社保转入异地,则应对此有所了解。 在此过程中,请注意一旦成功进行社保转入到本地,则回原籍之后便无法继续享受到相关服务。 为了保障那些因工作地点或学习目的地产生变动的参保人员能顺畅使用社保卡,他们需持有个人身份证件以及社保卡亲自前往社保局办理有关的社保卡转入事项。 对于那些曾在统筹区域之外的地区依法参加过社保且实际预交过费用的参保人员,他们需要先前往原参保地的社保事务管理机关出具参保缴费证明,然后再带着所有相关资料来到社保局办理社会保险转入手续,这样才能将原在原参保地缴纳的社会保险顺利转入到现在正在参与的地方社保账户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