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8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认定申请主体有三类:一是职工所在单位;二是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三是工会组织。
产假不发工资是否违法,视情况而定: 1、产假不发工资是合法的,产假期间公司发放的工资和社保局发放的生育津贴不能同时享受;如果单位有交社保,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 2、但是如果单位没有缴纳社保,产假期间公司应当按正常出勤发放工资。当生育津贴高于产假工资时候,由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可以采取以下方法: (1)与用人单位协商; (2)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3)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4)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5)向人民法院请求支付令,或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竞业禁止协议的竞业限制的范围: 1、用人单位应根据自身情况与劳动者约定竞业禁止的范围,以免劳动者再就业时无意间违反竞业禁止协议。 2、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竞业禁止协议时还可以与劳动者约定竞业禁止的地域范围。
员工入职后的一个月内要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抱着侥幸心理,不与员工及时签订劳动会同,要承担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即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这里的职工,并没有限定为女性职工; 即意味着包括了男性职工,故只要职工与用人单位形成了劳动关系,则不分男女,用人单位均应为其办理生育保险,并缴纳生育保险费。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男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职工讨薪的法律依据是《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法律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未签劳动合同请求双倍工资应当先进行劳动仲裁。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员工,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其标准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关于养老保险,我们是这样描述的——需累足缴费十五载方能那么我们的社保基金有两项基本要求:首先需满足法定的退休年龄,其次需要积累足够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到十五年。
认定工伤的七种法定情形如下: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