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薪开除没有这条规定。无薪有权开除,但要发放工资。 因为并没有对公司造成经济上无法弥补的损失。无薪开除是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可以到当地申请劳动仲裁委裁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无过错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包括: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无过错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为: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无故离职公司无权扣除全部工资。 但是劳动者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即离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赔偿由此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但用人单位需承担损失的举证责任。对确实造成损失的,可以从工资中予以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无故辞退没到发工资可以: 如果是和单位形成的劳动关系,那么依法及时足额的支付本人的工资,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对于单位拖欠工资的行为,员工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要求其责令单位补发工资,或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以维护本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本人是和老板个人形成的劳务关系,对于老板拖欠员工报酬的行为,在有证据证明拖欠报酬事实的情况下,本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对方支付您的报酬,以维护本人的合法权益。当然,如果拖欠的数额不是特别大的情况下,诉讼对员工来说并非是最经济有效的维权方式,建议员工可以考虑向当地有影响力的媒体求助,借助媒体的舆论影响力合法维权。
无固定期限合同解除方法包括: 1、协商解除。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2、法定解除。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了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这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各自都有其合法解除合同的权利: (1)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若想合法解除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参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所列举的,关于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14种情形,比如因职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而造成重大损失的;劳动者犯有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营业困难、面临破产重整等等。 (2)劳动者:劳动者只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有权解除合同。 3、约定解除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由当事人事先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当条件成立时,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就可以解除合同。
在公司干了五年了辞职有没有补偿,需要根据情况具体分析。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或者劳动者预告解除的,没有经济补偿金。如果劳动者单方解除满足《劳动合同法》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即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公司未按时缴纳社保员工可以自动离职。《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建立的,对劳动者在其生、老、病、失业、工伤等发生困难时,给予物质帮助的制度,是法定的强制性义务,用人单位必须依法缴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同时《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实际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其中,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所以,金先生可以因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可随时提出辞职,还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补偿金。
因为只需要在入职一个月之内签劳动合同即可。劳动合同会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福利待遇进行约定,作为用人单位这些都是义务。不提供劳动合同总的来讲,没有太大的问题。只要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法律规定的劳动待遇还是可以享受的。 用人单位应当在入职当月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这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可以去社保部门查一下。若没有按时缴纳,可以给公司领导沟通、敦促。《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公司拖欠员工工资,没有签订合同,可以先和劳动者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劳动法》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公司拖欠工资 、拒付加班费 、经济补偿 、加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这种情况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进行补偿的。 降薪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的话,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劳动合同的变更。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三十五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 也就是说用人单位没有经过劳动者的同意将劳动者降薪了,属于单方面变更,是无效的。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劳动者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若公司确定是因业务调整的原因,不能继续雇佣劳动者,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加一个月的代通金支付补偿金。 若公司不是因业务调整的原因,不能继续雇佣,而是以此为借口,就是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