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医疗补助金,指的是从工伤保险基金中一次性支付的医疗保障费用。工伤职工伤残等级为五级或者六级,工伤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等级为七至十级,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一般来讲是会组织调解的,但调解时遵循自愿原则的,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
1、上班三个月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可要求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双倍工资,如果你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还需支付相当于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并补缴相关社保费用。 2、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劳动者办理社保手续并按规定缴纳社保费用,否则,即构成违约违法。
根据法律法规要求,企业法人必须履行社保义务。 然而,若法人未在此公司领取工资同时在其他场所购置了有效的社保,则无需在此公司另行办理社保事宜。 依据《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需在与劳动者建立劳务关系后的30个自然日内,为员工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社保登记申请。
拖欠渔民工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解决。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通过劳动投诉无法解决的,劳动者只能向当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以仲裁的方式来解决双方的纠纷。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必须要先经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1、公司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提出辞职报告随时离职,不需要等一个月。公司不能以此扣押工资,应结清所有拖欠工资以及加班工资。 2、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可以依据法定原因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去医院是可以用社保卡的。社保卡里有专门的医保账户,像买药,挂号看门诊,还有住院治疗报销等等,都是可以用社保卡的。不过大家也需要注意,必须得是在定点医院看病买药才能用社保卡。去普通的医院看病买药是没法使用社保卡的。 还有,如果你的社保出现了停缴的情况的话,那你在医院住院治疗的时候,就无法再享受医保报销待遇了,只能自费。不过你还是可以用社保卡来买药或者看门诊的,只要你的个人账户里还有钱就行。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有权选择三个合法地点进行职业病诊断: 其一,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负责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 其次,也可前往本人户籍所在地区的具有同等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 最后,若欲寻求更为便利的职业病诊断服务,亦可选择到个人经常居住地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就诊检查。
与同事发生口角,导致受伤的,能否认定为工伤,关键在于其受伤是否因履行工作职责所致。 因此,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和同事因履行工作职责发生口角受伤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与工作无关的原因和同事发生口角受伤的,不能认定为工伤。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违反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 2、用人单位有相关合法依据依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并且如果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3、如果劳动者存在腿板相关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无故被单位辞退,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所谓企业买断工龄的做法(即企业按职工工龄给一次性经济补偿后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并且不再给职工社会保险待遇)是绝不允许的,也是不合法的。现在没有工龄,都是以缴纳养老保险计算缴费年限,买断工龄,其实就是解除合同,解除合同之后,自己缴纳养老保险,缴费就计算,不缴费就不计算,缴费多少年,就计算多少年。